这是昨天在CARI羽球论坛发表的一篇文章,花了一些时间找的资料和写出来的心血,所以想把文章放在自己的部落格存放。
文章是有关中国的羽球选手林丹在新加坡公开赛决赛弃权给同样来自中国的陈金,理由是肚子痛/胃痛,但惹来所有现场观众的嘘声,他已经不是第一次故意弃权给自己的队友以便让他们赚取足够的积分让中国有更多的球员能够得到奥运的参赛权,虽然明眼人都知道是教练李永波的命令,但这不代表狼狈为奸的林丹没有错,有一位网友问林丹何错之有,也提出陈宏和周蜜两位当年违抗李永波的指示而遭驱逐出国家队的处分,所以林丹只能遵从命令,无能为力,也没有错。
水星的回应如下:
谢谢回应和交流。
先谈你提起的陈宏和周蜜。
陈宏的确是在05年全英赛三局杀退林丹,一年后的中国赛也是得冠,不过,也仅此而已,他和现在的林丹不同的是他没有林丹现在的绝对实力和霸气,也没有像林丹般对外战的绝对优势。04-08年间林丹已经崛起并长期成为世界第一,而陈宏当年即使在高峰期,他对外国主要对手的交手记录还是处于明显劣势,包括对
道菲2:7 (九场交手仅胜两场,以下例子以此类推)
彼得盖特3:6
哈菲兹4:4
而且在06年和高崚因感情事分手后,他的几站公开赛成绩都不尽人意,仅能在较后的中国赛以超水准的表现称霸。这种不稳定的表现加上当时李永波手中还有林丹,鲍春来等表现更稳的王牌,所以他当然敢喝令陈宏退队。
至于周蜜,她当然是实力不可忽视的选手,但是她在雅典奥运会之后,由于伤病久治不愈,周蜜为避免进一步恶化,在训练中有所 保留。但是在教练看来,这是运动员不思进取的表现,加上05年全运会被复出的龚智超打了个11-0,于是李永波以周蜜由于伤病原因不适合 留在国家队为借口将其退回广西省队。李永波当时也还有张宁和谢杏芳两大支柱,应付团体和个人赛已足够有余,同样的当时的周蜜不像林丹一样是李永波的唯一选择,所以被令退队也是老狐狸盘算过的决定。
故此,以上两个案例和现在林丹的处境并不能相提并论。
谈到周蜜,她的体育精神就比林丹好上几倍,即使被逐出国家队,还失去08年北京奥运会参赛权,她依然不放弃对羽球的热爱,毅然加盟中国香港队并成功在08年的首届超级系列赛冠军总决赛中称霸女单。
此地不留人自有留人处。
回归问题原点,林丹退赛有没有错?答案显而易见:绝对有。
林丹不是最错的一位,但他绝对有错。
他有没有能力选择违抗?他是一位成人,当然有。
如果他为了维护体育精神和羽球运动选择了违抗,李狐狸还需要他赢得来届的奥运金牌,未必会将他退队,即使退队,也不代表他从此不能再打羽球,善于吸纳外国选手的新加坡,香港和欧洲等国家都会欢迎他的加盟。或许前面的路会很难走,但不是不可能。
所谓无能为力只是他向现实低头的表现。
比方说,你是会计师,老板命令你做假账以维护公司的利益,否则就将你革职,你服从了命令做了假账,所以这件事你就可以心安理得的说自己完全没有错,错只是错在给命令的老板吗?你有没有想过做假账会给会计界多大的伤害,给予投资者多大的影响?一句骑虎篱下,无能为力就能推开所有责任?在此例想象成会计师就是林丹,老板是李永波,公司是中国,会计界是羽坛,投资者就是球迷。
当李永波手下一颗没有自尊的棋子是林丹的选择。
选择盲从(非服从)就造就了一个事实,林丹有错。
如果你还是认为林丹在这宗退赛事件中完全没错的话,我只能感叹一句无话可说,那是你的选择。
题外话:
关于你提到在中国政治大于一切的事实,我不是不知道,但知道不代表明白为何他们要这么做,即使明白也不代表他们这么做绝对没有错。
恐怖分子的存在人人都知道,他们以暴力,血腥和破坏来改变他们理想中的世界也是事实,但明白他们心理的人就只有他们自己,而明白了也不代表他们的所作所为没有错。
我没有意思将中国的政治意念和恐怖分子划上等号,只是想打个比喻让你理解一个道理--事实的存在不代表事实的对错。
就这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