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March 20, 2019

房贷的灵活

读到《提早圆购屋梦》这篇文,虽然只是市场传闻,不过如果是真的,个人认为延长房贷摊还期是可行的方案之一。

与其说这措施会增加人民负担,不如说是提供多一个选择给人民。至少,不用在打工族一开始赚钱能力还不高的时候,就每月都把收入锁死在应付高房贷还款额,而是在未来赚钱能力提升后,可自行灵活调整还款额。

如文中所提到的,即使一开始签下40年贷款期,也不代表着就一定会花40年才还完房贷,就像自己,签下35年的房贷,可是目前已加速到肯定可以在20年内还清,如果能依照目前的步调顺利前进的话,预计10年内就可以还完了。

虽然赞同政府这个可能的政策,不过个人倒是不同意林冠英在日前的2019投资大马大会上,关于“促请银行提供更灵活贷款,除非你喜欢暴利税”的发言,对这种听起来仿佛带点威胁意味的话语与表达方式,甚至有点反感。

平心而论,个人持有产业股,也持有金融股,以私心作为出发点,当然也希望房产业可以复苏,发展商房屋热卖,银行也可以赚取利息,实为两全其美。但,也不能因这样的理由,就采取类似杀鸡取卵的方式,去硬推产业的销售,我们不是该从过往的历史教训学习吗?

如果有钱赚,银行会不想赚吗?可是如果只为了避开所谓的暴利税而硬是把钱借给偿债能力偏弱的民众,导致未来烂账一箩箩,进而引起可能的金融危机,又该由谁去承担这个责任呢?何况,比起其它行业受制于更多政府条例的银行业,真的有在赚取“暴利”吗?

灵活归灵活,风险还是必需评估。

话说,以每日作为计算单位的房贷利息,自己还了两年多,从初始的约每日RM60,减少到目前的每日RM46+,从这角度看,感觉还挺有激励性的。

刚好写到这课题,就纯以趣味性的角度去按按计算机,如果把目前手中一些股息率较低的公司股份卖出以清还房贷,每年股息收入会下降约RM12k,而省下的房贷利息则大约是RM17k,单这交换条件看,表面看还不错的样子,可以马上脱离房奴生涯退休了,呵呵。当然,考虑到复利,增值,现金流,生活品质之类的元素的话,这种作法的利弊探讨范围就太广了,也不是今天的主题。

无论如何,纯粹有感而发的一篇文,作为消费者,买屋还是该以个人能力作准去衡量。毕竟,这个时代,有时所谓的“买不起”或“没钱花”,更多的时候,指的不是“买不起房子”和“没钱吃饭”,而是“买不起欲望中的洋房”和“没钱去喝Starbuck”。简单的“需要”和“想要”之别,也让现代人对“没钱”的定义开始变质。



1 comment:

  1. 满值得思考的一个话题~ 最近在想到底应该不应该把提前付完车贷的资金拿来投资,想请教水星大大有无兴趣分享你对如何选择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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